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经核实有关考生违纪违规行为事实后研究决定,拟对参加我省2018年度经济(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作相应处理。违纪违规考生可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核。考生可于自发布此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交复核申请。经复核无误的违纪违规行为考生信息将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备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姓名
考号
违纪类别
违纪情况描述
处理结果
1
邵* *
41610301003047
A101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2
赵**
31612601001056
A104
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3
马**
41612601004072
C102
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4
付*
41612601002081
A101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5
杜浩
42612601002010
A101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受理复核申请地址: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人社厅1号办公楼1层考务大厅),联系电话:029-89538291。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