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经核实有关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事实后研究决定,拟对参加2021年度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陕西考区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作相应处理。此公告涉及的违纪违规应试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根据有关规定向省人事考试中心书面提交复核申请,提出申辩,逾期不再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考号 | 科目 | 违纪类别 | 违纪类别描述 | 适用条款 | 处理结果描述 |
| 1 | 舒** | 011612301001081 | 经济基础知识 | A101 |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 2 | 马** | 051612701002032 | 经济基础知识 | B105 | 开考后携带手机,并开手机查看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五款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 3 | 李** | 071612701001018 | 经济基础 | B105 | 开考后,带手机并开机查看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五款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1月1日